近日,轨道交通学院党支部在博学楼SJ-131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学习《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》(中办发﹝2018﹞第40号)及《关于落实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实施意见》(渝委办发﹝2018﹞第44号)文件精神,轨道交通学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,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潘妮主持。
潘妮传达了《意见》的文件精神和规定,同时对我院党员同志们提出明确要求:“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党支部实际,明确换届时间节点,清楚换届工作流程,扎实做好党组织换届后的衔接工作,进一步提升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通过学习,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:“认真贯彻落实《意见》文件精神和要求,清楚换届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,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”。(通讯员:夏霁雪)